职业卫生档案编制要求及如何编制职业卫生档案
一、档案管理要求
1、职业卫生档案设职业卫生汇总档案一个和职业卫生分类档案十二个,要保存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制定借阅登记制度,设专人管理;
2、职业卫生档案主要针对一级法人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职业卫生汇总档案可参照职业病防治相关规定可自行设立,总公司必须能全面掌握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必须按本档案管理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3、本档案涉及到的有关文件或原始记录,要分类归档存放并做好登记工作;
4、本档案具有重要的法律参考价值,管理人员要及时、如实、认真填写,不得随意编造和涂改;
5、本档案应永久性保存,其中按年度更新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阅、无故销毁、遗弃或丢失。当管理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6、本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或单位商业秘密,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7、若本单位涉及作业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在相应表格后附加表格予以补充;
8、本职业卫生档案为式样,若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
二、档案设置
(一)档案的格式
1、每个档案的格式一样,内容列出归档资料和表格;
2、每种档案盒注明档案名称,盒中应有内容页;
3、档案记录(表格)可以装订成册。
(二)职业卫生汇总档案 档案内容: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附表一);
2、印发两个档案的文件;
3、档案目录;
4、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三)职业卫生分类档案
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机构和责任制档案 档案内容: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文件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附表1-1);
(3)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文本一套;
(4)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档案
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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