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试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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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6年  第9号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通过评审,确定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

1.有色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五批共2家) 

2.建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六批共7家)  

3.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十八批共21家)  

4.轻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三批共4家)  

5.烟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五批共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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