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委办,有关单位:
按照《2018年重庆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整治方案》(渝安办〔2018〕22号)要求,市政府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于4月16日-20日对江北区、大足区、綦江区、黔江区、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丰都县、云阳县12个区县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暗访,随机抽查了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新兴栈(重庆)建材有限公司等17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高度重视,部署有力。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高度重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细化行动方案,有序推进。黔江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30个乡镇街道、1个园区、58家企业,针对有限空间作业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綦江区在渝安办〔2018〕22号文件下发前已经积极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部署和执法检查工作。
(二)积极培训,提高素质。
市安监局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后,各区县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云阳、酉阳组织县经信委、商务局、乡镇(街道、园区)等单位执法人员,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培训会,参会人数均在90人以上,效果良好。
(三)执法到位,传导压力。
各区县均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传导压力,促进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其中,大足区严格执法处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区安监局1季度共检查有限空间作业企业28家(次),查处隐患46条,责令限期整改16家,停产停业整顿企业8家,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罚款3.2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有限空间认识不足。
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认识不足,开展自查自改动力不足,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隐患依然大量存在。重庆京宏源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弘扬建材集团弘龙水泥有限公司、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北混凝土工程分公司、重庆市恒安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赛维门业有限公司、绿盛源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未制定、作业场所无警示标志、未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等问题。
(二)企业培训不到位,辨识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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