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化工职业卫生与防护(上)
职业卫生及其工程控制技术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之一,它着眼于人的健康,立足于减少职业危害,旨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全书以保障职业劳动者 健康,促进生产安全为目标,结合高级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和高等学校教学的特点,讲述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的基本概念、职业劳动过程中的生理和心理、毒物及毒作 用机理和职业中毒、粉尘及其职业危害、物理因素职业危害、职业性癌变和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评价和检测、职业卫生应急处理、职业卫生个体防护和 管理技术以及主要生产行业的职业危害等内容。《职业卫生及工程》为高等院校安全工程或公共安全管理等专业的必修课教材,亦可供其他从事职业安全卫生事业的 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参考。
一、《职业卫生及工程》在安全专业所开设的课程中的重要性
《职业卫生及工程》为高等院校安全工程或公共安全管理等专业的必修课教材,亦可供其他从事职业安全卫生事业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参考。由于 职业卫生与职业安全均是工业化集中生产所具有的高度复杂性、危险性带来的问题,均涉及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所以在我国颁布的有关“学科分类与代码”的国家 标准中,“职业卫生工程”作为“安全科学技术”一级学科下面的第四个二级学科而被单独列出,并且当前我国已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划归到了国家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来承担。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使职业卫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鉴于近几年我国就业形势的变化,职业卫生工作的覆盖范围存在一些亟待 解决的问题。例如临时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特殊劳动者的职业卫生问题。加上当前我国职业有害因素的特点是种类多、范围广,不仅有发展中国家落后生产方式普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还有发达国家存在的高科技、高技术生产带来的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我国的职业卫生工作者,将要面对传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外,必须努力应对新的职业卫生问题,目前,在我国生产安全教育与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前者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由企业的安全技 术部门执行,工人进厂有“三级安全教育”每年还有 “安全生产月”职工接受安全教育的机会较多,较系统。而我国职业卫生健康教育由于多年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约束,多数企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从来没 有进行过职业健康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这是我国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大事,该法第三十一条对接触职业病1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 康教育作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业病已成为当前影响我国部分劳动者健康并导致他们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最主要因素。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676562例,其中尘肺病 累计发病616442例,死亡146195例,病死率达23.7%。职业病人的病种也由1957年的14种扩大到现在的115种。全国每年报告各类急、 慢性职业中毒数千人, 死亡数百人;重大恶性职业中毒事件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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