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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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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乡镇企业(包括乡镇的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发生职业中职业病隐患的主要原因,也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落实的实质所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城乡得到迅猛发展,各种职业危害有增无减,严重地威胁着职工身体健康。笔者凭借十多年的工作实践,剖析职业病危害乡镇企业存在的现状,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政府领导和卫生执法人员提供参考与借鉴。

    1 乡镇企业职业病危害的现状与分析

    目前我市现有工业企业中,国有大中型企业475家,三资工业企业428家,私营及乡镇企业5万余家,从业人员近百万人,而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80%以上存 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生产工艺普遍落后,又无职业卫生防护措施。1996~2001年间我市报告的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中,乡镇私营企业发生急性中毒人数为29人,占全市发生急性职业转移现象严重,乡镇工业企业成为重要转移阵地,甚至更为严重的是发达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或生产的毒物,也被转移到乡镇企 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危害,忽视职业卫生工作,造成职业病发病有所抬头。

    新的用工制度使企业大批富余人员流向社会待业,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企业寻找工作,造成职业危害从职业人群向社会,农村人群不断扩散,一些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从业人员不体检,职业病不治疗,给社会和农民带来沉重的负担。

    2 乡镇在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宣传发动深度、广度不够。2002年5月1日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它是一部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护法,也是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起点 和里程碑。2003年7月3、4日我市卫生局在沈阳日报发表了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的通知,通告发表后能主动申报的却寥寥无几。一些企业负责人仍不知 《职业病防治法》对企业的具体要求,不少职工对自身健康权利不清楚,对工作岗位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的危害不知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差,这些情况说明 《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所有企业的职工。

    2.2 部门配合和协调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些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力,职业病防治工作尚未形成合力,特别是区、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还没有行动起来,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由于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上牵涉到防护设施的投入,限期整改和有严重问题的要处罚等,有些乡镇领导怕企业“上访”,“闹事”,对这项工作不配合,不支持,影响了职业病防 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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