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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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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等的通知

  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近年来,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同时也反映出部分基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欠缺,执法效率不高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提升相关人员安全生产专业能力已经成为当前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十分迫切的任务。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提升基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提升专业知识培训重点(第一版)》。

  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重点考核内容,依法强化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要求,对申请办理安全许可证及安全许可证延期的企业要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确定的重点内容,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考核未通过的,不予办理相关企业的安全许可证。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提升专业知识培训重点》确定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附件:

  1.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

  2.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

  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提升专业知识培训重点(第一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月25日

  附件1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

  一、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框架。

  二、掌握《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了解其他法律法规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熟悉国家有关化工行业安全准入(限制)条件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熟悉地方政府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三、掌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掌握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要求,熟悉组织企业安全检查的主要方式。

  四、了解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基本要求。

  五、掌握化工过程安全管理(PSM)的主要要素,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主要内容,了解构建企业安全文化的基本路径、方式方法。

  六、熟悉本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主要的辅助材料)的危险特性和防护要求,熟悉本企业工艺技术路线的安全特点,掌握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主要风险及管控措施,掌握本企业重大危险源及其管理要求,了解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基本要求。

  七、了解特殊作业的管理要求,熟悉动火作业的分级管理,以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主要风险和管控措施。

  八、了解本企业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及安全仪表(包括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基本管理要求。

  九、了解本企业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十、熟悉本企业应急救援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了解外部应急联动的部门、方式、主要资源。

  十一、掌握事故信息上报的时限、程序、内容等要求,熟悉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十二、了解本行业重特大及典型事故教训。

  附件2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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