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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批“黑名单”曝光!这10家违法企业(个人)被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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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批黑名单来了,


  本次有哪些涉事企业和个人“上榜”呢?


  4月24日,深圳市安委会发布通报,10家违法企业(个人)受到严厉查处。这是市安委会通报的2017年第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目的就是要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坚战。(EHS.CN)



  本次通报的典型案件主要涉及以下六个方面:


  一、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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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振昌胶粘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17年2月27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振昌胶粘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17年3月27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


  2、深圳市浩大家具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2016年11月22日,光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浩大家具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中转仓库、喷漆车间未设置防雷、防爆、防静电、防气体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光明新区安监局于2017年2月24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6万元罚款。


  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3、深圳市和盈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17年2月23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和盈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17年3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2万元罚款。


  4、深圳市瑞佩霖美容养生会所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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