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部署非煤矿山事故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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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要求,重庆市制定出台《关于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监文〔2017〕72号),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和各非煤矿山企业高度重视、严肃紧张,切实抓好抓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风险研判,确保心中有数。要求集中开展一次本区域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研判,全面掌握岁末年初安全风险。对研判出的安全风险,要形成清单心中有数,制定专门的管控方案,落实管控责任人、措施、资金以及应急预案。二是突出“三字经”重点专项整治。地下矿山突出抓好透水、火灾、冒顶片帮、中毒窒息,露天矿山突出抓好边坡坍塌、辅助加工系统机械伤害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三是扎实开展“日周月”排查。针对“人、机、环、管、物”等要素,根据岗位人员、班组、车间、矿长的不同职责,分别制定检查清单对表排查,严格整改。四是在12月底前要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改,摸清隐患,明确等级,建立台账,并按照“五定”要求实施动态管理、全程跟踪、逐条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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